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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後還能籤勞動合同嗎

60歲後還能籤勞動合同嗎

60歲後還能籤勞動合同嗎
60歲後還能籤勞動合同嗎
當事人在年滿60歲後如果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了,不能籤勞動合同。在上述情況下,當事人損失勞動者資格,與用人單位只能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務形式提供給社會服務的民事合同,是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等達成的協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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