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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甲方處應籤誰的名字

勞動合同甲方處應籤誰的名字

勞動合同甲方處應籤誰的名字
勞動合同應怎麼續簽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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