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承包 法律 關注:5.59K次 承包合同和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合同到期時,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此時職工要求續籤合同,單位不同意,單位應當給予職工經濟補償金(不是賠償金)。 補償金的給付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如果單位同意續簽合同,而職工不同意續簽,單位不用支付補償金。根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標籤: 承包 勞動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1k146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