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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

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

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

在勞動者辭職方面,雖然法律中沒有做出太多的干涉,但也不是説就完全沒有相關規定的。其中對勞動者辭職需要符合的情形進行了規定,但對於其中辭職的步驟卻沒有要求。那從實際操作來看,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二、員工辭職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種,是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第二種,是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種,是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此外,沒有交納社會保險也可以作為無條件辭職的理由。

辦理辭職手續後應當辦理離職手續,原單位應當開具離職證明,以便向新單位表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否則可能給新單位造成法律訴訟。

現實中,不管是單位辭退勞動者,還是勞動者主動辭職,此時都是需要辦理相應的手續的。而具體關於勞動者辭職的步驟,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當然,若勞動者屬於違法辭職的話,那此時是需要對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標籤: 辭職 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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