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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收童工是否屬於違法?

工廠收童工是否屬於違法?

工廠收童工是否屬於違法?

原則上要嚴格保護兒童的法律卻總是與現實中某些家庭困難而不得不讓孩子出去工作賺錢的現狀相違背,而對於某些工廠來説找兒童作為勞動力有些情況似乎也存在道理,那麼,工廠收童工是否屬於違法?其實不管工廠是否是真的為了孩子的生存問題着想而僱傭他們都是違反了保護兒童的法律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工廠收童工是否屬於違法?

違法;

《勞動法》規定: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户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也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衞生等行政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眾組織負有相關義務。

綜上所述,就算工廠找這些還在成長的兒童作為勞動力在名義上是為了給他們生存的經濟支撐也不能就因此而逃脱了法律嚴禁收童工的禁止性規定和處罰。而作為負責任的社會主體都應該清楚認識到兒童是不適宜進行成年人的正常工作的。

標籤: 童工 工廠 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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