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十六歲是不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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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地區16歲的孩子已經需要肩負起整個家庭的重擔了,所以不少人在十六歲的時候就選擇開始打工了,但是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有對童工的規定的,如果單位僱傭了童工的話是需要受到一定的處罰的,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吊銷營業執照,那麼十六歲是不是童工,法律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一、是不是童工
如果滿了16週歲的勞動者屬於未成年工(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如果未滿16週歲的勞動者屬於童工(使用童工受法律的禁止與限制)。
二、法律規定
《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未成年保護法》
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四十九條 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確實在我國的法律中是規定了不滿十六週歲的勞動者是屬於童工的,但是年滿十六週歲的話就是屬於未成年工了,雖然同樣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用人單位僱傭未成年工是不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的,所以説是不是童工是要看勞動者有沒有滿16週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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