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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合同違約怎麼辦?

用工單位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用工單位合同違約怎麼辦?

用工單位合同違約怎麼辦?

用工單位合同違約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第一,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第二,採取補救措施,如經濟賠償;第三,賠償違約金。

公司簽訂的合同發生違約時,守約方可以要求繼續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違約方解除合同並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確實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違約方可以直接賠償經濟損失。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違約後違約方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如果違約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合同違約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違約就是當事人不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會承擔一定的違約金或者經濟損失。被賠償者認為賠償過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增加經濟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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