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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與税務有關係嗎?

簽訂勞動合同與税務有關係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與税務有關係嗎?

簽訂勞動合同與税務有關係嗎?

簽訂勞動合同與税務有關係嗎解答如下:

按照《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4條的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應税勞務,不屬於營業税提供應税勞務的範疇,不徵營業税。由於存在僱傭關係,企業對臨時人員的工資支出,可以憑自制憑證(工資表)作為合法的原始憑證據以入賬。當臨時人員的月工資超過了《税法》規定的免徵額(月收入800元)時,企業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工資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如下:

1.應繳納所得額=税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税額=應納所得額×税率-速算扣除數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是什麼?

(一)、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1)勞動者身份的審查:

(2)勞動者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

(3)審查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還存有勞動關係:

(4)查驗勞動者身體健康證明:

(二)、雙方履行告知義務

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詳細解答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應當讓勞動者簽署用人單位設計好的《告知書》,並妥善保存。同時,聽取勞動者相對應的告之情況,並做好書面記錄,讓錄用員工簽字確認。

(三)、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文本應該提前一天時間交給勞動者看閲。對於雙方要協商的情況,有一定的時間進行溝通,達到有效溝通,協商一致的目的。

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應當注意必須雙方當事人在一起當面簽字。一般先讓勞動者簽字,再用人單位法人或委託人簽字,後統一蓋章。蓋章要做到最後有蓋章,每頁還有騎縫章。這樣確保書面合同簽字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防被篡改。最後將兩份勞動合同,一份交給勞動者保管,並有勞動者領取的簽收憑單;另一份用人單位保存並及時歸檔。

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後,要為員工代繳個人所得税。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要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查驗其身份,學歷,工作經歷,與其他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然後履行告知義務,如實告知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最後約定勞動合同的內容,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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