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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福利有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的福利有哪些內容?

一、勞動合同的福利有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的福利有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最基本的是保險,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這五類保險以及房屋公積金。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勞動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

1、工作時間與休假

(1)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3)用人單位在法定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4)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5)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勞動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7)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工資

(1)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2)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3)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4)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保險福利

(1)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勞動者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4)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約定幾年合適?

建立勞動關係,企業必須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實,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是種形式,意義不是很大。

因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離職,提前3天;在合同期內,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當離職了,所以沒有必要糾結於勞動合同籤幾年最合適。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內容,包括其中的額外補充條款。

有些“補充條款”是針對公司給員工的某些“特殊照顧”,如果員工接受了,就意味着勞動者要老老實實地“回報”,要想提前離職可得考慮成本。所以,勞動合同一般籤幾年合適沒有具體的規定,因為籤勞動合同是要雙方自願的,協商好籤幾年就可以了。此外,合同到期後還可以續簽,在合同沒到期時也可以提出辭職,但是對於勞動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還是要細看明白才行。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都屬於勞動合同中的福利待遇,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並沒有具體的要求。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將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標籤: 勞動合同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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