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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承擔工傷認定的費用?

誰承擔工傷認定的費用?

誰承擔工傷認定的費用?

一般來説,職工在工作崗位上受傷的話,都屬於工傷。為了謹慎起見,職工需要通過工傷認定來明確傷殘等級。職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比較長,可以在受傷後一年內提出。做完工傷認定,會花費一定的費用,包括鑑定費等。那麼,誰承擔工傷認定的費用?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誰承擔工傷認定的費用?

勞動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前的工傷待遇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認定了職工的所有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應該向當地的社保機構提出,並準備好相關資料,預繳一些費用。當然,等最終工傷認定結果下來後,確定傷殘的,工傷認定的費用是不需要職工負擔的,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拿到認定書,就可以向單位提出賠償請求,要求支付傷殘補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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