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工傷賠償 >

參加保險的工傷賠償

參加保險的工傷賠償

參加保險的工傷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能夠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工傷保險待遇的享受,並不是持續性進行的,在遇到某種條件之下,就會停止享受待遇,比如説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或者是,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正在服刑的,現實中也存在着有些人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工傷的費用進行支付。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shang/gongshangpeichang/ylvgr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