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級工傷賠償多久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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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級工傷賠償多久能下來
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共需240天。工傷賠償部門審核後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諮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的是,傷者員工可以領取到工傷保險待遇主要是看用人單位是否主動快速配合其勞動者,如果快的話需要半個月的時間,慢的話會出現遙遠無期的可能。所以勞動者在領取到傷殘鑑定結論以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之後是可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可將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要申請的資料交給用人單位,然後再由用人單位代為到相關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去申請進行領取,然後在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次性對勞動者結清所需要給予的補償金以及工資。或者還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先於用人單位去協商領取一次性的就業補助金,然後再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各種證明材料,再去配合其工傷認定書、鑑定結論書等相關材料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去申請領取其他的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公司不賠償怎麼辦?
職工受到工傷後,公司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
企業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提醒注意: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2、等工傷認定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
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
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向法院進行起訴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向人社局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人社局把錢給員工後,再去向用人單位追償,説實話,這種就理論操作可行,到目前為止,成都只有1個這樣的案例,而且程序還是員工申請先行支付,人社局不給,然後員工去提行政訴訟後才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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