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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請工傷鑑定要找誰?

一般申請工傷鑑定要找誰?

一般申請工傷鑑定要找誰?

申請工傷鑑定要找誰?

工傷鑑定一般是找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來鑑定認定結束之後如果達到了工傷標準就可以找工傷保險基金會和用人單位來進行賠償,如果雙方有異議的話可以申請二次鑑定。

關於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的定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是承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日常工作的機構,其設置方式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也就是説,各地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是單獨設立還是合署辦公,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關於鑑定程序,《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提出、提交材料、材料審核、組織鑑定、現場鑑定、委託檢查、結論送達、再次鑑定、複查鑑定等各個環節的程序、條件和期限均作出了具體規定。

另外,《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四章專門規定了管理監督和法律責任,目的是規範勞動能力鑑定管理,加強監督,強化法律責任,對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中可能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強預防和懲戒。

工傷患者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方法:

按照《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工傷患者受傷後,首先要及時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其次,工傷患者要向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供全面準確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再其次,工傷患者按時參加現場鑑定。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鑑定。工傷職工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現場鑑定的,或者拒不參加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安排的檢查和診斷的,當次鑑定終止。

工傷鑑定需要找到勞動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來進行鑑定,鑑定完了之後如果達到工傷等級的話會進行評級,然後由用人單位來進行相關賠償,在工傷期間,工作單位不能擅自與員工解約,並且要支付對員工相關醫療費用及後續康復費用的賠償。

標籤: 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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