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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能否構成延期辦理房產證的免責事由

疫情能否構成延期辦理房產證的免責事由

因疫情導致延期辦理房產證的是可以作為免責事的。根據規定此次疫情應當認定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疫情能否構成延期辦理房產證的免責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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