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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的內容有雙方的基本信息、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房款及付款時間約定、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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