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交通事故案例 >

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可以同時獲得嗎?

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可以同時獲得嗎?

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可以同時獲得嗎?

一、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可以同時獲得嗎?

1、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可以同時獲得。

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二者的法理基礎、法律關係有原則上的不同,法律也沒有禁止享受雙重待遇,因此,從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的雙份賠償。

2、工傷與交通事故可以得到雙向賠償,但二者不是簡單的雙倍賠償,按規定,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應先由交通事故方賠償,職工個人承擔部分才可以在工傷中要求賠償。

3、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由於該條款明確賦予了工傷保險機構對於為受害人墊付了的醫療費用享有追償權,也應意味着對於醫療費用受害人無權獲得雙重賠償。

二、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事故賠償有什麼區別?

1、法律關係主體不同

工傷事故賠償產生於具有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獲得賠償的權利人是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勞動者,賠償義務人是與勞動者具有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因此,工傷事故賠償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具有勞動關係、為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其顯著特徵。而交通事故賠償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則無此特殊要求。

2、適用法律不同

交通事故賠償屬於民事侵權責任,適用《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工傷事故賠償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工傷保險責任範疇,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主張權利的時效不同

根據《民法典》第188條的規定,交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應當自爭議發生後60日內申請勞動仲裁,逾期勞動者即喪失了主張權利的勝訴權。

4、歸責原則不同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適用過錯責任,即對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才承擔賠償責任,工傷事故賠償適用無過錯責任,不論勞動者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是否具有過錯,用人單位均承擔完全的賠償責任。

5、主張權利的程序不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法》規定,工傷事故賠償應當先行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交通事故賠償則無此前置程序.

6、賠償項目、內容不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最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兩者分別獲得不同的賠償項目及內容。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單位的職員,此種情形下,若是職員想要獲得事故責任方支付的賠償金、也想享有工傷待遇,需要作工傷認定。經認定確定屬於工傷,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應先由交通事故方賠償,職工個人承擔部分可以在工傷中要求賠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cheliang/shiguanli/g33n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