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危害公共安全罪 關注:2.32W次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標籤: 公共安全 刀具 量刑 槍支 危險物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uimingku/weihaigonggong/5vzn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