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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如何認定

詐騙罪如何認定

詐騙罪如何認定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1)數額較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標籤: 認定 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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