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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不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濰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不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濰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不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一、濰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不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達不到對應的起訴條件,因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或者是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爲。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不是很嚴重的可能教育一下就可以了。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

所以實際生活中,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是屬於違法行爲,但是如果造成的影響不是很嚴重,達不到對應的量刑標準的話,那麼可能不會起訴,但是如果是情節比較嚴重,達到了對應的量刑標準,那麼就會依法處罰,因此一定不能做這種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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