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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法院傳喚應該怎麼辦

接到法院傳喚應該怎麼辦

法院是我國的相關法律辦理和判決部門,我國的相關案件審理都是在這裏進行執行的。法院傳喚就是相關人被他人起訴,法院進行相應的傳喚。下面小編就接到法院傳喚應該怎麼辦,這類法律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接到法院傳喚應該怎麼辦

公安局、檢察院通知當事人的法定方式是傳喚。法院通知當事人的方式是傳票,是因爲訴訟案件案開庭審理用,其他人用的是開庭通知。法院直接送達傳票,當事人簽收,不同短信通知,更不是對方通知。

一、接到法院傳喚怎麼辦

首先要會區分真假,如果是真的,得知道怎麼應對對自己才最有利。 法院受理案件後,會按法定程序傳喚當事人應訴。方式有傳票傳喚、電話通知、透過基層組織如村委會、居委會、單位等通知、捎信、帶話等。這些方式通知的,都是真的,這時,你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到庭,不能置之不理。

來到法庭後,按傳票內容找到承辦案件的法官,自報姓名。法官會把誰起訴你、什麼案由告訴你,並把原告的起訴狀副本送達給你一份。同時還會告訴你審理你案件的主審法官、書記員,以及你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你拿到起訴狀後,要在法官給你的“送達回證”上簽字,這是你收到起訴狀的證明(以後法院給你的任何文書,你都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這是訴訟程序,不牽扯案件的實質內容,與官司輸贏無關。如果法官詢問你一些情況,你要如實回答,最後在詢問筆錄上簽字。

二、在你認真看完起訴狀後,有幾種情況:

1、對方起訴之事你非常清楚,官司輸贏你心知肚明。明智之舉是找對方協商在開庭之前了結糾紛,避免訴累。

2、對方起訴之事與你的認爲有出入甚至無理,你就要考慮如何打贏這場官司。

3、如果你認爲此案不歸這個法院管,你可以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要求到你認爲該受理此案的法院審理。管轄異議成立與否要看法院的裁定。如果異議被法院駁回,你不服可以上訴,等上級法院的裁決。上級法院的裁決是終審裁決,你必須服從。至此,應訴階段結束。

接到法院傳喚應該怎麼辦,我國的法院是根據相關案件的辦理來對這類人進行傳喚的。相關的被傳喚者要根據這類情況積極的進行應訴或在開庭前進行相應的解決這類案件的糾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這類傳喚的影響。

標籤: 法院 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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