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優先購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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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優先購買權嗎?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優先購買權。
《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條【優先購買權的實現方式】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分割糾紛可以起訴處理嗎?
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分割糾紛可以起訴處理,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共有人共有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共有人對本人享有的共有不動產或動產份額進行轉讓的時候,如果沒有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的共有人,並且直接轉讓給了其他人的話,這樣做已經侵犯了共有人的合法權益,轉讓行爲是不成立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轉讓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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