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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侮辱誹謗罪不是一個罪名,侮辱罪和誹謗罪是兩個相互的罪名。兩罪是情節犯,構成犯罪,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須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
3、侮辱、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且系“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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