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稅務糾紛 >偷稅漏稅 >

違反依法納稅義務的表現及其後果是什麼?

違反依法納稅義務的表現及其後果是什麼?

一、違反依法納稅義務的表現及其後果是什麼?

違反依法納稅義務的表現及其後果是什麼?

違反稅法的行爲主要有:

偷稅:納稅人採取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爲。

對於納稅人的偷稅行爲,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逃稅: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抗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爲。對抗稅行爲,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騙稅:納稅人有騙稅行爲,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欠稅不交的後果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企業都應盡的義務,但若因爲種種原因逃稅漏稅,將會面臨一系列的不良後果和處罰措施。

1、公告:稅務機關對於欠稅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會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上發佈欠稅公告並將欠稅行爲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稅務機關對於所欠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欠稅人在稅務機關指定期限內爲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會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繳並停供發票,這個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欠稅納稅人。

5、強制執行:稅務機關對逾期未補繳的納稅人可以採取凍結帳戶、扣押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且稅務機關享有一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阻止出境:稅務機關對於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納稅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7、若稅務機關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仍不還追繳欠繳的稅款,則納稅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數額在一萬元到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罰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刑事責任是對違反稅法行爲情節嚴重,已構成犯罪的當事人或直接責任人所給予的刑事制裁。追究刑事責任以稅務違法行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爲前提。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通常是由稅務機關依法追究的,而刑事責任則是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是稅收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一種制裁措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huiwu/tuishuiloushui/o9rg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