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糾紛解答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2019山西上調工資

2019山西上調工資

像公務員中最低級別的辦事員,基本工資標準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業單位中最低級別的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分別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
中小學教師、醫院護士的基本工資標準提高10%。此外,不同級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費也都有提高。

2019山西上調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laodongjieda/gongzijieda/4lee5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