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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作用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作用有哪些

一般是繳納了公積金的人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可以節約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通常,只有買房的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提取做首付或者還貸一年以後提取),沒有買房的話也可以在退休或者發生重大疾病的時候提取定義如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爲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作用有哪些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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