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人的義務是什麼 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關注:3.13W次 其一,無限清償責任。普通合夥人對有限合夥債務負有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清償的義務。其二,忠實義務。普通合夥人不能從事競業禁止活動,不能開展利益衝突交易,不得以犧牲有限合夥人的利益爲代價,謀取個人利益。其三,善管義務。普通合夥人作爲有限合夥的管理者,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標籤: 合夥人 經營管理 義務 公司經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ngying/guanlijieda/wl5ey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