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達成的子女撫養費是有期限規定嗎
-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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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獨立生活時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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