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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績效系列分享(三)丨公司的組織架構不規範怎麼辦

組織績效系列分享(三)丨公司的組織架構不規範怎麼辦

組織績效系列分享(三)丨公司的組織架構不規範怎麼辦
組織績效系列分享(三)丨公司的組織架構不規範怎麼辦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家30人的公司有20個副總,多還是少?行不行?
一個組織是否強大,首先取決於你的資源,希望公司強大,那你得需要更多的資源,這個大家不用質疑吧,資源從哪裏來?如果我們找到了資源與權力的組合,給他權力,資源就會來了。(大家有沒有看到很多協會,有很多副會長,副會長越多,資源的聚會力也就越強,那些副會長不是相當於公司的副總嗎?所以不在乎某個職位多,而在乎我們有多少責任來分配)
所以管理是分配責任,沒有臃腫或管理人員太多的問題,最重要的是界定責任,如果沒有那麼多責任分配,當然就是多餘的。
組織管理的一個最重要特點就是你可以完全按照自己內部的約定來設定結構,關鍵是看責任由誰承擔,而不是去揣摩有什麼規範標準來決定。
所以,組織結構是自我約定的關係。組織結構需要回答“責任和權力是否匹配”即可。在管理職能的安排上,只有組織結構回答了權利和責任的關係和匹配問題。
組織結構是要解決權力和責任的相互關係,最爲重要的組織結構必須保證權力和責任是匹配的,只有在匹配的權力和責任關係中組織管理纔會發揮效用,所以組織結構需要清晰的設計出溝通線,控制線,責任線和權力線,權力線和責任線是縱向安排,溝通線和控制線是組織結構的橫向安排。
所以公司的組織結構不存在規範不規範的問題,是一個公司自我決定的問題,也是責任分配和權力匹配的問題。
下篇預告:《協作工作中的職責邊界不清,有交叉重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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