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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後承包地分割

農村離婚後承包地分割

農村離婚後承包地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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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地可以建房嗎

若有土地審批手續,承包地上可以建房。無論佔用何種性質的士地,無論臨時還是長期使用土地進行房屋建設,均應經有權機關審批。首先要明確,作爲農村的承包地只能用於農業用途,包括用於種植、養殖等,不能作爲建設用地來建築房屋。如果有人想買這塊地來建房子,涉及到改變土地用途,是不合法的,無法保障合法權益。至於怎樣實現利益最大化,要注意,基於農村承包地建房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一定要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可以保留5%的面積建房,在土地作農業用途的同時建造一些房屋來做配套設施,這是不會改變土地的本質用途的。同時要注意,即便只有5%的土地用於房屋建造,也需要經過當地政府審批,只有經過正規的審批手續,建房行爲才能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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