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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被公證處收走

購房合同被公證處收走

購房合同被公證處收走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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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可以公證合同嗎

公證處可以對當事人之間簽署的合同進行公證,所謂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於當事人之間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根據該條規定可知,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合同必須經過公證才能生效,也就是說當事人之間可以去公證處對合同進行公證,但是未經公證簽署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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