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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一、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會被收走嗎?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必須提供購房合同的原件,但是房管局已經有一份購房合同原件的,所以不需要再收取購房者手裏的那份的。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二、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房產證需要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爲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所需材料

(1)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3)購房人爲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三、新買的商品房怎麼辦理房產證?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爲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證需要在購買手續辦理完成之後纔會得到,除了拿到房產證之外對於購房合同業主本身也需要一份,而且房管部也不會收走,也是沒有權利收走的,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如果存在任何的糾紛是可以利用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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