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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成立要幾個證據

盜竊罪成立要幾個證據

盜竊罪成立要幾個證據

盜竊行爲並不一定就能夠認定爲盜竊罪,是否能夠認定爲盜竊罪,還需要其他的證據或是符合盜竊罪的立案標準等等。在發現家裏被人盜竊之後,想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盜竊罪的話是需要相關的證據。關注本站網,瞭解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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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盜竊罪要哪些證據

盜竊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隱蔽的方式偷竊公私財物據爲己有,達到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即構成盜竊罪。證據,凡是能夠證明盜竊行爲的依據都可以作爲證據。《刑訴法》規定了如下證據範圍:第四十八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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