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交的要求 法律 關注:2.4W次 要求公司補交社保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主張: 一是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仍未簽訂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補繳社會保險; 三是補發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等等! ——供參考。滿意請採納! 標籤: 社保 補交 勞動保障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njevj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