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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行政訴訟期限

資訊公開行政訴訟期限

資訊公開行政訴訟期限
依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
這位朋友我來告訴你依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吧:1)性質不同。行政複議是一種行政行爲;行政訴訟屬於司法行爲。 (2)受理機關不同。行政複議的受理機關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所屬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級主管部門。而受理行政訴訟的機關則是人民法院。 (3)受理範圍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對人認爲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案件。而複議機關所受理的則既有行政違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當案件。凡是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爭議,行政相對人都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而法律規定行政複議裁決爲終局決定的,當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4)審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爲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爲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 (5)審理依據和對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爲之間矛盾的處理不同。 (6)審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公開開庭審理。行政複議基本上實行一級複議,以書面複議爲原則。較之訴訟程序,行政複議程序比較簡便、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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