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關於工傷糾紛如果不知道廠名怎麼辦是怎樣規定的

關於工傷糾紛如果不知道廠名怎麼辦是怎樣規定的

關於工傷糾紛如果不知道廠名怎麼辦是怎樣規定的
關於工傷糾紛如果不知道廠名怎麼辦是怎樣規定的
員工在不知道自己勞動公司名稱時,員工可以向用工單位進行溝通得知。
如果工傷認定不知道單位名稱的,是可以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名稱和營業執照的。
否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將用工單位和勞務公司同時放入被申請方,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二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爲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爲共同當事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ld38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