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企業離休死亡一次性補住撫卹金 法律 關注:1.76W次 一次性撫卹金標準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照以下標準執行:烈士爲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爲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爲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標籤: 離休 勞動糾紛 撫卹金 補住 死亡 工資福利 貴州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dxe7x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