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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調解時間

勞動糾紛調解時間

勞動糾紛調解時間
勞動糾紛調解總結中關於如何進行勞動糾紛調解的
實施調解是指透過召開調解會議對爭議雙方的分歧進行調解。調解會議一般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參加人員是爭議雙方當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關部門或個人也可以參加。 實施調解有兩種結果。一是調解達成協議,這時要依法制作調解協議書。二是調解不成或調解達不成協議,這時要做好刻錄,並製作調解處理意見書,提出對爭議的有關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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