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調解時間期 法律 關注:5.58K次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勞資糾紛,請問勞資糾紛調解時間期限是多久《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10條規定:“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當事人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爲調解不成”。這就是說,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期限,從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不能越過30天。 標籤: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勞資糾紛 時間 調解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pn4xw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