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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發明人權益

專利轉讓發明人權益

專利轉讓發明人權益
職務專利發明人權益有哪些

1、職務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該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


2、職務發明人、設計人可獲得必要的獎金和報酬;


3、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還可以依據《發明獎勵條例》的規定,申報科研成果獎,作爲技術職稱晉升或者破格晉升的依據,還可以作爲職務晉升的依據。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六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屬於單位的,發明人和設計人有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發明人和設計人可以透過和單位簽訂合同的方式約定獎勵和報酬事項,單位也可以在其規章中規定獎勵和報酬的獲得情況;如果合同和單位規章中都沒有規定的,單位應該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勵和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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