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人事爭議仲裁委職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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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職責
(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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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