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字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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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加名字要什麼手續?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房子加名字的手續如下:
1、有房無貸加名字手續爲: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證以及其複印件;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共同房產擁有證明,請求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請;
2、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手續爲:在有貸款的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先去借貸銀行辦理抵押手續的變更(需借貸銀行的同意纔可加名);
3、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房產證上加名字,按照房屋買賣流程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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