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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頂崗實習工資個稅

實習生頂崗實習工資個稅

實習生頂崗實習工資個稅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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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工資稅的計算


新個稅法規定,從2011年9月1日起執行,工資薪金適用七級超額累進制,具體如下

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起徵點是3500,計算方法是: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35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繳稅.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3500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1500元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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