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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員工交社保

不給員工交社保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是犯法的,違反了《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不給員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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