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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與學校之間是哪些法律關係

教師與學校之間是哪些法律關係

教師與學校之間是哪些法律關係
律師解析:如果學校是私立學校,或者老師公立學校中的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老師與學校之間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關係;
若是學校是公立學校,老師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屬於人事關係。
人事關係一般是指人事行政關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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