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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有哪些

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有哪些

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有哪些

說到用人單位辭退不當,其實主要就是指沒有在法律規定下對單位員工進行辭退,這時單位的行爲往往就會構成違法,那麼員工是可以依法追究單位的法律責任的。不過,在此之前我們還是應該先了解清楚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有哪些,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有哪些

1、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爲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2、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3、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爲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後,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4、嚴重違章違紀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二、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後果

1、員工辭退處理不當會直接激化被辭退人員與企業的矛盾,被辭退人同會在在公司和業內傳播對原公司的不滿,影響企業的美譽度。

數據統計顯示,強烈的不滿至少會傳達給25個人,而間接傳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辭退人員從事宣傳、營銷等與媒體保持密切關係的工作,不良傳播會進一步擴大。不良口碑傳播會影響企業招聘新人、影響內部團結。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會直接導致進階管理人員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競爭公司或者促使他創辦類似公司,無形中爲自己增加了一個“鐵桿對手”。

2、辭退不當另一個重要的負面後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內部影響。

辭退不當會讓在職員工感到不安全,擔心自己是否也會落到像被辭退者那樣的下場。其他員工很容易把別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進而推測管理者的處事方法和能力,對管理者和公司產生不信任感受,影響公司的凝聚力。許多管理者在辭退普通員工時比較隨意,其實殺雞往往猴會看,因此辭退普通員工也不能絲毫馬虎。

我國法律不允許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員工,否則就會很容易對員工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只有在符合規定情形下才可以進行辭退,當然現實中出現用人單位辭退不當的情況也是比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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