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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離家太遠可以嗎?

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離家太遠可以嗎?

一、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離家太遠可以嗎?

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離家太遠可以嗎?

是可以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勞動雙方協商解除,過失性、非過失辭退。

1.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係,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

2.過失性、非過失辭退,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的行爲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消滅。非過失性辭退是指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非過失性辭退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實際中,爲保證員工不會因爲斷了經濟來源,影響維持正常的生活,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或是支付一個月工資。但是,有些公司爲儘快做好人員安排,或是員工發生重大違紀情況,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按規定,法律並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實施時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

1、跟員工協商一致

只要雙方對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合意,那麼便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不受其他限制。

不過,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要支付員工補償金。

2、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出現有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違紀;

(3)員工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建立兩個勞動關係,並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

(5)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且,員工出現有以上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時,公司也不用支付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離家太遠是可以的,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後,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受限制。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規定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如果存在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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