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解答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房子被法院查封多久拍賣?

房子被法院查封多久拍賣?

一、房子被法院查封多久拍賣?

房子被法院查封多久拍賣?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查封房產的,查封的期限一般爲一年,所以拍賣房屋的,應該在查封一年內進行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拍賣房子一共有四個流程:拍賣前,查封房屋;拍賣前,評估房屋;確定拍賣保留價;拍賣(可以拍賣三次)。

二、拍賣房子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拍賣

1、第一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示)

(1)競買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蔘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於拍賣日到場。

(3)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2、第二次拍賣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3、第三次拍賣

(1)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2)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示。

(3)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法院拍賣房子一般是針對於債務人沒有錢進行還款所需要實施的行爲,一般在拍賣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而且房子查封的時間爲一年,拍賣房子的期限也是會在一年之內,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在時間內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n01w7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