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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嗎

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嗎

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不動產權證當讓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但目前,政府並未強制要求更換新證,而是採取不變不換的原則,所以只要你產權沒有變換,土地使用證繼續有效,也不用去換。

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嗎

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這是可以肯定的事情。所以大家也不需要過於放在心上,手上的土地使用證依然有效。當然,如果你的房子現在正在買賣的話,交易結束後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只會給你發一個不動產權證了,而土地使用證也會被收回。

二手房產權年限怎麼計算?

通常講二手房產權年限,指的是該套二手房所在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目前市場上主流的房子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老公房。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住宅的產權年限可以檢視自己的產權證,而土地證則可以看出土地剩餘使用年限。

在這幾類房子中,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的,而老公房的產權是從交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的。

那麼這些房子在二手房市場出售後,該怎麼算剩餘產權年限呢?房屋的產權分爲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你就一直擁有它;土地使用權是有時間限制的,這跟土地的性質直接掛鉤,一般分爲40年、50年和70年。人們常提的產權年限也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一套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怎麼計算的,不同的房子,產權年限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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