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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後能向父母要大學學費、生活費嗎? 杭州婚姻律師諮詢

成年後能向父母要大學學費、生活費嗎? 杭州婚姻律師諮詢

一個大學生諮詢,父母離婚了,自己跟着母親生活。自己上大二,母親工資不高,承擔不起高額的學雜費和生活費,我可以要求父親支付費用嗎?

杭州婚姻律師諮詢:成年後能向父母要大學學費、生活費嗎?

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的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由此可知,子女雖然滿十八週歲但若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也要承擔撫養義務。

但是,什麼叫滿十八週歲但不能獨立生活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進一步給出瞭解釋: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就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見,已經年滿十八週歲的在校大學生並不具有撫養費的請求權。

另外,接受大學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進入大學學習是成年子女爲了自己以後更好就業而創造條件,在法律上,父母與已經沒有支援子女上大學的法定義務了,所以負擔上大學的費用也不應成爲父母的法定義務。

所以,如果子女已經成年,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但根據我國的傳統習慣來講,大多數父母會願意全力支援孩子上大學。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不想承擔學費、生活費的父母,也不能因此而荒廢自己的學業,畢竟以後的人生路還是要靠自己去走的。李律師建議可以申請助學金、助學貸款,也可以勤工儉學。在學校就可以有獨立生活的技能,對以後進入社會後的發展也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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