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可以起訴父親增加生活費嗎
-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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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訴父親增加生活費的。但是超過18歲即可不付撫養費了。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生活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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